关于开展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5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立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真真发布时间:2024-10-12浏览次数:107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22号)等文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研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与实践,构建更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框架,并有力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各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学校决定开展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立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与支持

1.立项原则:申报课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政策要求,鼓励各学院充分挖掘和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将创新创业教育元素与专业课程紧密结合,形成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专创融合”课程体系。

2.经费支持:对批准立项的项目,学校拟给予每门课程10000元经费支持,由创新创业学院划拨归课程负责人管理,课程负责人按照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经费开支项目应与课程建设密切相关,课程结项验收时遴选1-2门优秀课程给予补充经费,支持课程进一步建设。

二、课程建设要求

1.课程选择与定位:课程应为已面向我校本科生正式开课的专业课程,鼓励专业核心课程申报,课程教学应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2.教学内容与体系:充分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元素,积极推动专业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和知识,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3.课程设计:申报课程应使用创新设计思维、精益创业方法论等思维模型设计整个课程,或围绕课程关键知识点有机融入创新创业思维模型,引领学生掌握思维模型的核心要义和分析、解决问题的底层逻辑。鼓励教师设计教学活动时依托学校拟建的青少年职业创新体验中心,体验中心包括工业智造、人工智能、机器人、绿色低碳、无人机、智能车辆、立体创意造型、数字非遗八大体验区。

4.教学方法: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灵感。

5.教学评价:以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考核为重点,将专业学习中的创新、创业能力纳入考核范围,鼓励建立以分析项目案例、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创新创业成果为评价指标的考核新模式。

6.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1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建人员不少于3人(含负责人)。课程团队要求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教学能力、创新思维,团队可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投资家或管理人员,鼓励教师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团队。团队教师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7.建设周期与管理: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周期内课程至少开课1学期,原则上课程团队负责人应教授本门课程,学校加强“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的过程管理,按季度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并进行结项验收。建设期结束后课程持续开课和建设,可经课程负责人申请进一步给予经费资助支持课程建设。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度“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报所在二级学院初审、择优推荐后统一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2.专家评审。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会议答辩评审,确定拟立项课程名单。

3.课程立项。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结果。

四、结项验收要求

1. 课程面向学生完整开设至少一学期,教学效果良好;

2. 按照《附件3:“专创融合”示范课程教学资源建设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办(双创大楼A311室),材料包括: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1,按课程提交,一式三份);2.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二级学院汇总,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019301014@niit.edu.cn。上述材料请于20241025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管真真,手机短号:61218

附件:

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

2.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3.“专创融合”示范课程教学资源验收要求

4.课程标准、教学设计模板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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