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真真发布时间:2024-09-06浏览次数:86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2〕5号)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南工双创〔2021〕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开展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获批立项项目将获得一定的经费支持。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1.创新实践项目。分为科技发明类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和公益实践类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项目设计、作品制作、应用测试、材料撰写等工作。

2.创业孵化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利用创新实践项目或专业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设想,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孵化活动。

二、申报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不限专业,项目主持人和团队成员均应为在校学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每个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其中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主持或参与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所报项目不得是学校同类项目中已立项项目。学生申请立项的项目须有指导老师,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的教师不得担任指导教师,严禁指导教师代学生申报和完成项目研究,一旦发现将取消该教师今后的指导教师资格。

(一)创新实践项目申报条件

1.科技发明类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先进性和综合性,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学生可结合所学专业、兴趣、爱好、特长和生活实际,构思、设计、制作完成新产品和新材料的研发、工艺流程革新或优化等,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人文社科类项目要求具有社会性、贴近生活和贴近实际,重点围绕全面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和民生福祉等社会发展问题展开,研究成果能够反映新经验、体认新实践、拓展新视野。

3.公益实践类项目要求具有非盈利性,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学生结合专业背景或相关资源,重点就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开展公益实践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项目可持续性强,能够在团队建设和活动经费上实现自给自足。

(二)创业孵化项目申报条件

创业孵化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行性,结合所学专业、兴趣、爱好和特长,体现专创融合,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满足商业发展前景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项目团队是否注册企业法人均可推荐申报,但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项目应面向社会市场,按企业实际运营模式开展业务。

本通知发布前,已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项目,不得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要求在项目负责人(学生)毕业前完成项目。

(四)省级创新实践项目经费不低于平均0.6万元/项,省级创业孵化项目不低于平均1万元/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低于平均0.1万元/项。省级项目推荐要求以省教育厅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五)申报项目范围:2024年已立项的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二级学院推荐的优秀创新创业培育项目。

三、结项要求

(一)创新实践项目结项要求

1.科技发明类项目应对实物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有1个能够演示的模型(产品),或至少有1项学生排名第一完成的论文(专利成果),或形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成果报告(包括研究计划、研究过程、解决的问题与技术等)。

2.人文社科类项目应对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调研报告以及实践推广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具有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1篇,或形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实践过程支撑材料详实)和实践推广报告。

3.公益实践类项目应对公益实践活动和社会支持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具有年度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报告(实践过程材料详实,5000字左右)及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二)创业孵化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前,已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主持人须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负责人,应有对外实际运营的业绩。

与项目紧密相关的成果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表彰主体为本项目学生团队,非个人成员),经审核通过可直接结项。

以上所有成果均是校级立项后,项目培育期内取得的成果。培育期为一年,如期满仍未达到结项要求,将予以通报,并作撤项处理。

四、申报方式

拟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简称“大创系统”),选择“2024年校级大创项目”批次完善填写并提交申报书,同时将项目路演PPT及其它支撑材料打包上传到系统项目附件,PPT内容应包含项目简介、项目前期取得成果、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特色和预期取得成果等。

五、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申报、指导教师审核阶段:2024年9月9日—9月20日;

2.二级学院审核推荐阶段:2024年9月21日—9月25日;

3.2024年9月26日后,经专家评审、学校审批后公示。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9月6日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