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入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莹发布时间:2022-09-19浏览次数:720

各部门、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根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南工校[2022]83号)文件规定(附件1),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入驻项目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位置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位于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仙林校区创新创业大楼一楼,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师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二、项目入驻条件
   申请入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在校生、在岗教师、毕业五年内的校友。项目类型分为创新类项目、展示类项目、其他类项目。
   1.创新类项目的入驻条件:
   (1)创新类项目由学生申请,同时必须有学校在岗教师指导,教师应提供相关在研课题作为学生大创项目选题,提供纵横向课题到账经费、研究设备等用于项目研究并开展指导;
   (2)学生负责人原则上应曾立项或正在参加院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曾立项项目应以优秀等级结项且有更深层次研究计划;
   (3)第一指导教师在研课题纵横向到账经费以合同为准,不低于十万元。
    2.展示类项目的入驻条件:
   (1)展示类项目接受学生、教师的个人申请;
   (2)学校科研类项目产生的可展示的优秀成果、学校各类大赛获奖作品等经相关部门推荐后,可申请入驻一楼展厅展示。
    3.其他类项目的入驻条件:
   (1)其他类项目内容应与学校各专业教育教学内容相关,围绕人才培养,体现二级学院专业特色;
   (2)同时符合创新类项目的入驻条件。
   三、入驻期限
   项目申请入驻期限为1年,入驻协议一年一签,考核合格项目可申请参加下一轮入驻答辩,通过答辩可续约;未达考核目标的项目可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为1年;展示类项目入驻时间另行约定。
    四、收费标准
    1.实践中心房屋资源使用费标准为10元/平方米/月,从项目入驻之日起计算,按年缴纳,各入驻项目根据要求到学校计财处办理相关手续;
    2.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缴纳水电、物业费等;
    3.展示类项目不收取房屋资源使用费,项目展示、运营、推广等本身所需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或推荐单位承担。
   五、申请流程 

  申请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入驻申请表》(附加2)一式三份,经所在学院(部、中心)审核后报送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双创大楼A栋104室),并将电子文档同步报送至双创办邮箱cxcyxy@niit.edu.cn
   实践中心入驻项目申报工作于2022年9月2日正式启动,长期接受项目入驻申请。入驻手续办理时须依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提交成员简历、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支撑材料,并签订入驻协议、安全承诺书等材料后入驻。
    双创办联系人:徐红叶(61031)
    附件: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2.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入驻申请表

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入驻申请表.doc